欢迎访问体育与健康学院!
关于研究生退学处理的公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第三十条、《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华交研〔2026〕136号)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体育与健康学院对符合退学情形的一位学生给予退学处理,现予以公告方式送达,公告期为2026年11月4日-2026年12月3日。
若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于公告期内,向体育与健康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附件:给予退学处理研究生名单
体育与健康学院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