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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交通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 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04-07  来源:   点击量: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华东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工作要求,为了统筹做好今年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我院非全日制招生专业采用线下复试方式。

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成员:副院长、学位点负责人、教授委员会主任

二、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

组长: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院纪检委员

成员:院办主任

三、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至少由5名由责任心强、为人公正、科研教学经验丰富、外语交流能力较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应为本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设组长1名,至少要配备1名现场记录工作人员。专家小组要组织专人(2人以上)共同择优遴选确认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并做好记录。

四、复试办法

参加复试考生需满足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接受复试通知。

(一)复试内容与分数(满分100分)

专业笔试(100分):045200)体育复试笔试为学校体育学;具体专业笔试安排详见后续官网公布的《体育与健康学院调剂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公告》。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面试(100分):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能力、专业领域动态掌握和科研创新能力等。

同等学力加试(每门科目满分100分):按我校招生简章规定加试考试科目,复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育技能测试(100分):报考体育专硕的考生要求进行体育技能测试:立定跳远、50米。(学生自备运动装备)

(二)复试方式

1.现场复试

我院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请考生于202441117点前到华东交通大学北区体育与健康学院1楼教科办报到,考生凭准考证及个人身份证进出校门。

(三)复试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441117点前,考生带齐复试审核所有必备材料到华东交通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一楼会议室报到,并按序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前手签《诚信复试承诺书》。

2.现场复试时间、地点:20244129点,华东交通大学南区25

3.资格审查及需准备的材料

见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清单。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五、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本轮调剂系统开放时间:202448800分——49800分,共24小时。

六、调剂考生复试基本要求

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一)调剂考生条件

1)符合我校2024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调剂要求见下表:

学位

类型

专业

学习

方式

最低分数线要求

调剂要求

总分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专业学位

体育

非全日制

313

41

123

只接受初试科目为英语一、英语二且符合上述1-4条款的考生。

注: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调剂余额详见“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二)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招考办)归口管理并按以下程序开展:

1)考生填写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按要求填报调剂我校相关专业志愿。

2)招生单位审核调剂申请发复试通知。各招生单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内将拟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后,并发送复试通知。

3)招考办审核确认复试通知。招考办对招生单位的复试通知进行审核确认。

4)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

5)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

6)发待录取通知。对待录取的调剂考生,招考办将在调剂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

七、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应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工作。体检由我校医院组织开展。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待通知。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统一体检或者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须报学院同意,自行前往二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于拟录取后一周内邮寄到拟录取的招生单位。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参加现场复试的拟录取考生务必完成体检并上交体检报告后方可离昌。

八、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权重计算后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非全日制045200)体育: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总成绩×50%。其中复试总成绩=复试专业笔试成绩×3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25%+体育技能测试×25%+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成绩×20%

九、拟录取

(一)拟录取原则

复试结果将由我院及时公布,录取时分学科(专业)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名,初试成绩也相等时,按照初试专业课成绩高低排名。

(二)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4.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三)全日制定向委托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复试时提供在职工作证明。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后一周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同意的《定向就业申请表》。

(四)我校除支教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应于录取报盘前提交学校审核,录取报盘结束后按教育部规定不再予以办理。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五)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按要求及时公示。

(七)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十、相关费用

拟录取的考生需缴纳体检费用(100/人),由校医院收取。

十一、其他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到每个考点进行现场或线上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791-87046293

严肃考风考纪。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单位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体育与健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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