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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交通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4-08-15  来源:   点击量:


 

一、学院简介

体育与健康学院创办于1989年,其前身为华东交通大学基础部体育教研室,历经华东交通大学直属体育专业组、体育系等历史沿革,2000年成立体育学院,2017年成立体育与健康学院。学院自办学以来,秉承“质量第一、科学发展”的办学理念,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开创教学、训练、科研、社会服务“四位一体”的办学模式,经过30多年的努力,学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师资队伍:现有公共体育教学部、体育专业教学部、研究生教学部、军事教学部、竞赛管理中心、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创新创业中心、体质测评与健身指导中心、运动人体科学实验中心。学院现有教职员工近70人,学院师资队伍力量雄厚,50%的教师具有高级职称,78%的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师资队伍中有全国高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省“双千计划”人才1人,省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5人,“天佑主讲教师”2人,民族传统体育传承与创新教学团队被评为江西省高水平本科教学团队。

学科专业:现有体育教育和运动训练2个本科专业,体育学和体育硕士2个硕士点,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体育学为省重点学科,并担任江西省高校体育学科联盟主席,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成功上榜。运动训练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和省特色专业,体育教育为省一流专业、“五星”专业、特色专业和品牌专业。在校学生500余人。

学院获得了江西省高校体育学中唯一的江西省十二五重点学科(体育学)、江西省高校体育学中唯一的省级实验室(江西省体质健康与干预重点实验室)、江西省高校体育学中唯一的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华东交通大学体育健身研究中心)、江西省高校体育学中唯一的省级行业企业与高校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学科建设平台位居江西省高校同行首位。

开放办学:目前我校共担任了九个全国级别的副主席单位和四个副秘书长单位,2015年获得了江西省高校体育学中唯一的一个国家级副主席单位---中国软式网球协会副主席,并且还担任了全国学校体育联盟副主席单位、中国大学生体协田径分会副主席单位、中国大学生体协篮球分会副主席单位、中国大学生体协民族传统体育分会副主席单位、中国大学生体协健美操艺术体操分会副主席单位、中国大学生体协网球分会副主席单位、中国大学生体协足球分会副主席单位、全国无极球协会副主席单位,同时还担任了中国大学生体协田径分会副秘书长单位、中国大学生体协篮球分会副秘书长单位、中国大学生体协足球分会副秘书长单位、中国大学生体协网球分会副秘书长单位。

学院还担任了江西省高校体育学中的二个盟主单位,2015年担任了全国高校体育学科联盟江西分盟主,2016年担任了江西省高校体育学科联盟盟主单位。学院同时还是江西省网球训练基地、江西省武术后备人才培训基地、江西省武术裁判员培训基地、江西省足球协会裁判员培训基地、江西省乒乓球协会裁判员和运动员培训基地、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学院总体办学实力在省内高校同类专业中名列前茅,在国内同类体育院系中享有良好的声誉。

社会声誉:学院荣获“全国高校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单位”、“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先进集体”称号。是全国最早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院校之一。1996年与中国火车头体协实行联合办队,探索出高校与行业体协联合办高水平运动队的新模式。2002年与四特集团联办校篮球队,2004年引进中超队伍(南昌八一衡源足球俱乐部)入驻我校,开创“校企”联合办队模式。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火车头”田径、武术、篮球、网球队)在参加国际国内竞技体育比赛中成绩优异,2023年学校获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男女团体总分丁组第一名、女子团体总分丁组第一名,培养了世界田径锦标赛女子马拉松冠军、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太极拳(太极剑)冠军、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女子链球冠亚军、世界武术锦标赛女子刀术冠军、世界举重锦标赛冠军、亚洲田径锦标赛冠军等多项重大赛事冠军,为学校赢得了荣誉,为体育强国作出了积极贡献。

新时代,新征程。学院将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坚持将党建思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实施“火车头”党建提升工程,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特色培育工程”和“人才强院工程”,积极拓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的体育院系办学目标,为加快建设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奋力谱写华交体健新篇章。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对已获得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网上申请、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等环节。

(一)网上申请

1.报名方式: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完成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证件照电子照片(必须是蓝底照片),以备学位授予时使用,仔细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未提交者无法参加现场确认)。

2.材料审核:学校对网上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学员可登录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请关注我校同等学力申硕网络学习及管理平台(http://ecjtu.masterol.cn/)相关通知。

2.办理流程:资格审查、照片采集、指纹采集、打印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

(三)提交材料:

申请人必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申请人若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可登录“学信网”(https://xwrz.chsi.com.cn/gateway),打印毕业证、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3.本人为主要撰写人或完成人的,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它成果(选交);

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现场确认时由工作人员打印,一式两份,考生签字后现场提交一份,自己留存一份)。

温馨提示:

1.申请者须先完成网上申请方可现场确认,确认现场不接受申请;

2.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交必交材料的申请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核。

(四)相关要求

1.现场确认需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等信息以备参加外语和学科综合全国统考使用,申请者必须亲自到场。已在其它高校入册、现需转入我校者,须经该学校清退后,方可用原账号向我校申请,并至现场确认。

2.现场核对《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上的信息,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3.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且按相关规定缴费成功的申请者方可获得入学资格,学校将把申请者信息转入在册库中。

(五)其它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疫情期间现场确认时,请按国家疫情防控要求。

3.在读期间须留意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的相关信息,并密切关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注册、课程考试备案、全国统考考试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全部通过信息平台进行。

四、招生专业

学院

学科专业

学科

代码

全国统考学科综合考试科目

授予

学位

体育与健康学院

体育学

040300

/

教育学

 

注:1.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可从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中任意选考一门。

五、培养流程

自申请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起开始计算,总的培养时间不超过6年,分为两个阶段。

(一)课程学习及全国统考

学员入册后,由申请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和考试(前2年内),课程学习形式为线上、线下相结合,疫情期间以线上为主。

4年内(含课程学习的2年)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的全国统一考试(自行报名),每年可考一次,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5月,具体时间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4年内(含课程学习的2年)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全国统考者,不得申请学位。

(二)学位论文写作、答辩与学位申请

1.符合华东交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等文件中规定的学位授予要求;

2.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学位课程考核成绩合格,修满学分;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3.研究成果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规定的相关要求;

4.申请人完成全部考试后的二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并通过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

5.经华东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六、相关费用

1.课程学习阶段学费共计18000元,一次性缴清,不含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报名费;论文阶段费用9500元,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手续时一次性缴清。

2.缴费方式:申请者通过华东交通大学计财处“校园网上统一支付平台”(http://zxjf.ecjtu.edu.cn/)缴纳。

3.参加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费用自理,由申请人自行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缴纳。

七、其它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学校提交终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申请人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以及线下学习、参加考试等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论文送审和论文答辩费用由学校支付。

4.申请人入学后即可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每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5.自本简章发布至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八、报名咨询

 

0791-87046295      刘老师       19379100037   李老师